防爆电气设备开关及控制器的技术要求
相关防爆电气设备机器设备电源开关及控制板的技术标准,Ⅰ类沟通交流有按钮开关,Ⅰ类电磁感应驱动器中的刀闸,Ⅰ类电源开关,Ⅰ类油隔离开关的应用开断容积,防爆电气设备机器设备电源开关及控制板的安全生产技术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机器设备电源开关
直流电有按钮开关,不允许做成浸油构造。
Ⅰ类沟通交流有按钮开关,仅有当额定电流高过1140V,各极中间互相防护且宽容每极的油不超过5L时,才容许做成浸油构造。
Ⅰ类电磁感应驱动器中的刀闸,导通工作能力小于JK3负载时,须在电气设备上或机械设备上与交流接触器互锁;Ⅱ类也应设警示牌替代。
Ⅰ类电源开关,如沒有短路故障,漏电保护器时,保护设备姿势组织 须选用手动式校准的方式。其校准设备须具备独特标准件,或可建在有保护设备的机壳內部。
控制板摇杆若为脱卸式式,须确保在终止部位上才可卸掉。
Ⅰ类油隔离开关的应用开断容积,应是具体较大开断容积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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