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时,允许失去同步的局部电网作短时非同步运行,而后再同步?
在电网稳定运行遭到破坏时,为了使失去同步的电力系统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并减少运行操作,在全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可以允许失去同步的局部系统作短时间的非同步运行,而后再同步。
(1)非同步运行时通过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振荡电流在允许范围内,不致损坏系统中的重要设备。
(2)非同步运行过程中,电网中枢变电站或重要负荷变电站的母线电压波动最低值不低于额定电压的75%,因而不致使低电压切负荷装置切除大量负荷。
(3)系统只在两个部分之间失去同步,通过预定的手动和自动装置调节,能使之迅速恢复同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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