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事故时,应如何处理?
(l)线路跳闸后,为加速事故处理,国调值班调度员可进行强送电,在强送前应考虑:
①应正确选择强送端,使电网稳定不致遭到破坏。在强送前,要检查重要线路的输送功率在规定的限额之内,必要时应降低有关
线路的输送功率或采取提高电网稳定的措施,有关省调应积极配合。
②厂站运行值班员必须对故障跳闸线路的有关设备进行外部检查,并将捡查结果汇报国调。若事故时伴随有明显的事故象征,如火花、爆炸声、电网振荡等,待查明原因后再考虑能否强送。
③强送的开关必须完好,且具有完备的继电保护。
④应对强送前强送端电压控制和强送后首端、末端及沿线电压作好估算,避免引起过电压。
(2)线路故障跳闸后,一般允许强送一次。如强送不成功,需再次强送,必须经总工或主管生产的中心领导同意。
(3)线路故障跳闸,断路器切除故障次数已到规定的次数,由厂站运行值班员根据厂站规定,向有关调度提出要求。
(4)当线路保护和高压电抗器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时,应按线路和高抗同时故障来考虑事故处理。在未查明高压电抗器保护动作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进行强送,在线路允许不带电抗器运行时,如电网需对故障线路送电,在强送前应将高抗退出后才能对线路强送。
(5)有带电作业的线路故障跳闸后,强送电的规定如下。
①带电作业未要求线路故障跳闸后不得强送者,可以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规定。
②带电作业明确要求停用线路重合闸的、故障跳闸后不得强送者,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不得强送。
③在线路故障跳闸后,值班调度员下达巡线指令时,应说明是否带电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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