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防雷是如何分类的?
建筑物的防雷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以下三类。
(1)第一类,此类建筑物包括下列情况:
①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
②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③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
(2)第二类,此类建筑物包括下列情况:
①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②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③国家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④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但是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
⑤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但是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 ⑥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⑦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⑧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 06次/年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⑨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年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的民用建筑物。
(3)第三类,此类建筑物包括下列情况:
①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②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 012次/年,但是小于或等于0. 06次/年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③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 06次/年,但是小于或等于0.3次/年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的民用建筑物。
④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 06次/年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⑤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⑥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年的地区、高度为15m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年的地区、高度为20m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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